| [便民信息] 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规划局网-厦门市规划局信息
|
|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浏览/回复:47次/0次 |
|
|
|
针对近来部分业主向我局提出将原批准为商场更改为公共娱乐场所申请,因其申请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行为,不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建筑使用功能所具有的相互兼容性,参照《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规划审批管理配套文件《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关于土地兼容性相应要求的各类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适建范围技术规范要求,为简化规划审批环节,切实方便行政相对人,经研究,我局就原批准为商场申请作为公共娱乐场所简化规划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范围的界定
1.原批准为商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独立商场、综合楼的商场部分及小开间店铺等经营性商业用房;
2.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餐饮、健身房、足浴、网吧、影视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等娱乐服务性行业。
二、 应具备的条件:
1. 保持原有建筑整体外立面不变;
2. 满足建筑结构安全;
3. 不侵占相关业主权益的前提下的建筑使用功能变更;
4. 符合行业管理以及消防、环保等相关规范要求。
三、审批要求及简化事项
凡满足上述界定范围及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权属人直接向消防、环保、工商等主管部门申请报批相关手续,不需报我局进行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规划审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我局厦规[2005]54号收回)
厦门市规划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二日 |
|
联系时说明在unu5.com看到的信息,将会获得更多的信任。 |
|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
| 相关信息: |
- 厦门市规划局传
- 厦门市规划局小说学院
- 厦门市规划局下载
- 厦门市规划局集中营
- 厦门市规划局生活馆
- 厦门市规划局的电子商务
- 厦门市规划局花园
- 厦门市规划局的本土化
- 我要厦门市规划局
- 厦门市规划局优化日记
|
| |
|
|